人事方面资遣,说白一点就是用人单位用钱把大家打发了,遣散回家!一般是单位在撤并时,没有安置的人员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职级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终结劳动关系的一种做法.
目前,我国大陆现行法律法规定当中没有这个概念.香港,台湾等地好像有.如果非要往现行相近的概念上靠的话,那么"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比较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