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授官的凭信,类似后世的任命状。 北周时已有此称。 宋亦名 “官告”。《通典》卷十五载唐代选补官员之制云: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不审者皆得驳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各给以符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武官则受于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