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越界销售茶叶的额外捐税
解释
“ 孝宗 隆兴 二年, 淮东 宣谕 钱端礼 言:‘商贩长引茶,水路不许过 高邮 ,陆路不许过 天长 。如愿往 楚州 及 盱眙 界引,贴输翻引钱十贯五百文。如又过 淮北 ,贴输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