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即“附加刑”,“主刑”的对称。法院判处刑罚时在主刑之外附加使用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