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田是北魏至隋行均田制时计口分配种植谷物的田地,是政府课征田赋的依据。北魏授露田,男子年15以上每人田40亩,女子每人20亩。奴婢相同,耕牛每头30亩,均给其主。并视轮休(休耕)需要加倍或加两倍授还田均在每年正月。北齐男子年18始授露田,每人80亩,女子每人40亩。66岁时还田。奴婢受田自王公至平民限300~60人不等。耕牛每头60亩,限4头。北周一夫一妻授露田140亩,无妻男丁100亩,男女年18起授田,年64还田。隋沿北齐制,唐改称口分田。露田授予虽有定额,但历代所授之田常不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