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兵士及其家庭称为士家。亦称兵户、营户、兵家,地位高于奴婢,低于平民。汉初实行编户征兵制。后来,从流民或贫苦农民中招募来的士兵数量日益增加。征、募士兵的家属仍旧是一般的编户齐民。东汉末年,战争频繁,各割据军事集团加强对士兵的控制,把他们的家属集中起来,和士兵一起另行编定户籍,称为士家。汉献帝建安十年(205),曹操平定冀州后,把大批士兵家属迁至邺城附近(见魏武帝曹操)。到曹丕称帝移都洛阳时,居邺的士家已超过十万户,魏文帝曹丕又计划将他们迁于洛阳及其附近。控制士家,是为了保证兵源,防止将士叛乱,强化政府对于割据势力的控制,将本来属于私家的部曲夺取到政府手中。因此,魏晋时期士家不准改行转业;婚配只能限于同类,不准与平民通婚;士逃亡,家属要受严酷的惩罚;士家的子女称为“士息”、“士女”,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世代为兵。士家未征召入伍时从事屯田,称为田兵。具有兵家、屯田客双重身份,受双重剥削和奴役,他们的社会地位略高于奴婢而低于平民。士家制度是一种人身依附性较强的世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