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liù tiáo | 注音 | ㄌㄧㄨˋ ㄊㄧㄠˊ |
首字母 | lt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六道、 六道、 六道、 六道、 六道、 六道 | ||
反义词 | 无 | ||
基本解释 | 1.汉制﹐刺史班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西晋北周也有六条诏书◇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 2.指晋诸郡中正荐举贤才的六项标准。 |
汉制,刺史班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