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不立文字。 明 宋濂 《<水云亭小稿>序》:“所谓传心之法,固在于所当急,而一切弃文而弗讲,吾未见其可也。”
(2).放弃文业。如:弃文经商。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