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一些诸侯国陆续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秦统一后,统治区域空前扩大,经过朝廷的激烈辩论,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通过郡县制,秦始皇加强了他的统治,郡县制和行省制一样,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