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是赈济灾民以维持政权统治的政策。《周礼·地官山》提出“十二荒政”说:“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 (讥察),七曰眚 (省) 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因灾荒将加剧社会动荡,激化阶级矛盾,对封建政权的维持构成严重威胁,故自先秦以来历朝均较重视荒政,采取诸如平籴、常平仓、移民、减税、发放钱粮等赈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