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制,各省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学政、盐政、顺天及奉天府尹、盛京五部本章,俱送通政司,由通政司送内阁,统称通本。六部及各院、府、寺、监本章,由各官署径送内阁,统称部本。
(2).指整部书。 李劼人 《死水微澜》第一部分一:“害病岂非苦事?不,至少在书不溜熟而非背通本不可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