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9年), 赵姓由山西省洪洞府诏迁此地占产立庄,称为“赵家营”,简称“赵营”。明代屯田分军屯和民屯两种。军屯,即派驻军队到抛荒严重的地方,一方面驻防,一方面垦种荒地。民屯,即招抚流亡,集体屯种。以“营”命名的村落,就是明初军屯的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至明代中叶,兵士的防卫职能渐失,逐渐变为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