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本:按照皇帝旨意批发的奏本。《清会典·内阁·学士职掌》:“得旨则批本,乃发於六科。”原注:“每日进本,或照拟,或另降谕旨,或於原签内奉朱笔改定,及双签三签四签,奉旨应用何签,由批本处翰林中书等批写 清 字, 汉 学士批写 汉 字,皆以朱书。 清汉 字批写后为红本,六科给事中赴阁恭领,随传钞於各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