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十四尽心下·第二十七节

第二十七节原文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

第二十七节译文

  孟子说:“有对布帛的征税,有对粮食的征税,有征发劳力的赋税。君子采用其中的一种,缓和另外两种。采用两种而人民就会有饿死的,采用三种征赋父子就要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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