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碇税亦称“舶脚”。唐代政府向洋商征收的二种国境关税。因征于洋商船舶靠岸下碇之时,故得此名。唐时采取开放政策,对外贸易十分发达,政府在广州等通商口岸设置市舶使,专门负责检查出入船舶,并征收关税。如《新唐书·孔戣传》记:“蕃舶泊步有下碇税。”又《唐大诏令集·大和八年疾愈德音》:“其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下碇税的税额或税率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