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ǒng huī lǜ | 注音 | ㄩㄥˇ ㄏㄨㄟ ㄌㄩˋ |
首字母 | yhl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永嘉律、永嘉法 | ||
反义词 | 无 | ||
基本解释 | 1.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计十二篇,五百条。全文保存于《唐律疏议》。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
永徽律是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永徽初,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等根据《贞观律》撰成,计12篇,500条。内容基本与《贞观律》相同。唐统治者为了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使执法官吏懂得每一条文的精确含义,发挥法律的效能,永徽三年,又诏长孙无忌等人撰写《疏议》,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解释。永徽四年撰成奏上,共30卷,附于律文之后,同时颁行,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律与疏合在一起,称《永徽律疏》,后世称《唐律疏议》。是唐律发展到完备阶段的标志,也是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法律的蓝本。对越南、日本等国的封建法律也有很大影响。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的封建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