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律是“军事刑律”的简称。中国古代军事法的统称。春秋战国以后逐渐出现一些兵书,其中就有军律。《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也有不少军事法律、法令,如关于军官任免的《除吏律》,关于边防保卫的《屯表律》,关于军功爵秩的《军爵律》等。汉代之初,高皇帝刘邦曾命“韩信申军法”。其后,军律_移入国家综合法典之中。如隋唐律,多把军律集中在“禁卫”、“擅兴”等篇之中,元代《大元通制》分律21类,军律居其一,明清则将军律集中于“兵律”之中。综观古代军律,其内容主要是关于兵员补充、军事训练、部队管理、军队纪律、战斗指挥、装备供应、军功计算等规定。古代军律着重于定罪论刑。主要是军事刑法。凡是违反军律的行为,都要以刑罚处治。军律中的罪名,大致有:擅发兵罪、逗留与失期罪、失亡与逃亡罪、泄露军机罪、守城主将不固守罪、临阵先退罪、伪造兵符罪、行军扰民罪、乏军兴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