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办手工业中由官府出钱雇用的工匠。这种工匠都要有精巧的技术,是各监署所属工匠中的技术骨干。如《新唐书·百官三》所载的将作监(总管土木工程,营缮宫殿署廨等),在规定所辖番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之外,还有明资匠二百六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