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ì liú dì | 注音 | ㄗˋ ㄌㄧㄨˊ ㄉㄧˋ |
首字母 | zld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自耕地、私有地、私田、私地、私有领地、自有土地、自有田地、私家地、私人领地、私人土地 | ||
反义词 | 公共地、公有地、公地、公共领地、公有土地、公有田地、公共场所、公共空间、公共区域、公共场地 | ||
基本解释 | 1.实行农业合作化时﹐留给农民个人经营的小块土地。产品归个人所有。 |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198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济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两者面积的最大限额,可达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自留地的使用者对自留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在自留地上建房、葬坟、挖坑和取土。在遇国家征用和集体调整时有义务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