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xī chǎng | 注音 | ㄒㄧ ㄔㄤˇ |
首字母 | xc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特务机构、特务处、秘密警察局 | ||
反义词 | 无 | ||
基本解释 | 明代特务机构。明宪宗于1477年在东厂以外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以进一步强化特务统治。其人员散布各地,权力超过东厂◇一度被废。武宗即位后宦官刘瑾专权,又恢复,刘瑾被杀后再废。 |
西厂是明朝特有的官署名称,全称"西缉事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正德元年短暂复开五年后又被撤销。
西厂的成员和东厂一样都是由锦衣卫中选拔出来,宪宗钦定西厂所领缇骑(即锦衣卫校尉)的人数要比东厂多一倍,又把东厂与锦衣卫的职权包揽起来,它的职权比东厂和锦衣卫更大。而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西厂作为一个短命的特务机构,前后只有两任提督,分别是汪直和谷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