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hù zuì bìng fá | 注音 | ㄕㄨˋ ㄗㄨㄟˋ ㄅㄧㄥˋ ㄈㄚˊ |
首字母 | szbf | 词性 | 动词 |
近义词 | - | ||
反义词 | - | ||
基本解释 | 一个人犯几个罪,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处刑后按一定原则合并执行。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已经发现一个人犯几个罪的,除了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还对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如何适用数罪并罚作了规定。 |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