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乡下孩子,我们家里很穷。爸爸是个瘸子,在我四岁时,一场车祸使爸爸失去了一条腿。家里还有个弟弟,别人都说弟弟是捡来的,弟弟是个傻子,没上过学,也不识字,甚至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一家子的生活重担全部落在妈妈的肩上,妈妈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没上过几天学,大字都不识,只会死命的干。有时,我会隔着窗户看见妈妈握着弟弟的手哭,而弟弟只会冲着妈妈傻笑。
村里的人都说老王家的男人命薄,妈妈听到这话,只是微微低下头。妈妈说:“这些都是因为我们家穷,所以他们看不起我们,灵燕儿,一定要学出个模样来给他们瞅瞅。”妈妈不懂什么大道理,说话粗俗,可是,还是让我湿了眼眶。
从小,我的成绩在学校就是第一名,把第二名甩好远,直到该上初中,我对妈说:“妈,城里的教育比咱们乡下要好些,我想上城里上学。”结果,妈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露出欣喜的表情,而是皱起了眉头。过了许久,妈才抬起头说:“灵燕儿,行,到了城里要好好学。”
第二天,妈送我去汽车站,一妈帮我提着包袱,一直哭,一直哭,也没说话,到我上车的时候,妈粗糙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说:“灵燕儿,一定要上出点出息来,不能让别人瞧不起咱,听懂了没有。”我点了点头。车开了,我转过头,看见妈还在原地望着我,我把头扭了过来,眼泪才像水龙头般哗哗的往下淌。
我是以外区学生摸底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进班的,我以为到了新的班级,同学们会接受我,可是,他们传来的,都是异样的目光,我在那异样的目光中低下头。
进班前几天,我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话,只是一个人死命学,我的同桌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穿衣服都是名牌,当我看看她那纤细白皙的手,再看看我那粗糙发黄的手时,自卑心顿时涌上心头。有一次,偶尔见到了她和后面男生的纸条,上面这样写:
男生——你看你同桌那衣服,土得掉渣了都,还有那头发……
她——诶呀,真倒霉,怎么还是和她同桌了呢?没看我和她保持着距离呢吗?被她碰着了,我衣服还能要么?
自尊心让我为自己感到羞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和她说过话,我怕她嫌我脏。她和后面男生的笑声,让我感到太过刺耳。我捂住耳朵读书,回到寝室,我还是哭了起来。这时,校广播开始广播:“七(2)班王灵燕同学,请到门卫室来一趟。”我揉了揉眼睛去了门卫室,看见了头发蓬乱的妈,我眼泪又掉了下来,妈说:“灵燕儿,这是几件衣裳,天热了,把那些衣服换下来,这是妈做的酱,你不是喜欢吃吗?给你带了点,在城里受了欺负,别窝在心里,狗蛋还在家呢,我回去了,好好学。”狗蛋是弟弟的小名,我擦了擦眼泪,把妈送出了校门。
从那以后,我更加努力的学习,月考,全校第一名,月考之后,有个演讲比赛,我发誓要练好普通话,可是,说了14年的方言,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口的,我认真地练习字的发音,每天逼自己读说,我是个内向的孩子,每天要说那么多的普通话,真的适应不来。
最后,我还是站在演讲台上,演讲中间有些字还是发音不准,台下一片哄笑。嘲笑我那不标准的普通话,以及那头蓬乱的头发和土气的衣着。我还是顶着羞耻心演讲完。回到台下就开始哭,我发誓一定要练好普通话。我一次又一次对着镜子练习,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嘲笑,我都挺了过来。因为我来这里上学并不是要在乎别人什么眼光的,而是要为,为自己,为家里人争气的。
我每天花很少的钱吃饭,省下钱来买参考资料。而不是像那些城里的女孩子,省下钱买化妆品,买衣服。上了初二,我的普通话已经很标准了,只是依旧有嘲笑的声音和异样的目光,来显示我的衣服有多么的不合群。
初二秋天开学时,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成绩很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很好看,很高,我们班的女生都喜欢他,看上去很清秀,很干净的样子,因为巧合,我们成为了同桌,他没有像其他城里人一样对我偷来嘲讽的目光,而是很温柔的笑着说:“你好。”我点了点头。
我仍旧每天拼命的学习,因为我知道,既然没有别人聪明,就要比别人勤奋,有时我会听到女生议论他什么“家里很有钱,人又长得好看,自然轮不上自己”这样的话,我们同桌,却没有说过一句话。偶尔我偷瞄他时,会看到他那轮廓清晰的侧脸,认真的眼睛,还有很长很长的眼睫毛,再低头,就看到那清秀的楷体笔记。
我明白我暗恋他,只是,我们同桌没有说过一句话,不过,他也没有和其他女生说过话,也许是她不喜欢和女孩子打交道吧,不像其他男生那般肤浅。期中考试,他在全阶段第一名,而我是第二名,他是从小到大第一个超过我的人,于是,我发誓,要把第一名争过来。
那时,已经入冬了。他会带个热水袋,用右手做题,左手抱着热水袋,过一会,换手暖。而我,手被冻的裂开来。我和他在一起总会有自卑,毕竟,他是那么出色的男生。
第三次月考,我超过了他,我们之间差了居然将近10分,可是,他依旧是第二名。
也是这时,他生病住院,几天没来上课,那天晚自习,我收拾桌子的时候,他的一个笔记本从桌子里面掉了出来,我顺手捡起来翻了翻,是日记,我那强烈的好奇心让我忍不住看了下去,上面提到我,我哭着合上了笔记,原来我在他心中是这样肮脏,不堪。那句:“什么年代了,还穿着7年代初的衣服,真土。”一直刺痛着我的眼睛。我把笔记本放到他的桌子里面,原来他和别人一样,看不起我,看不起乡下人。
我给妈寄了一封信,意思是给我些钱,我要买衣服,妈也没说什么,让爸把信念给她听,然后给我汇来了钱,里面全是零钱,也许还没来得及去信用社,把钱换成整的,我拿着钱,心里就涌出一阵阵的酸痛,我小心翼翼的把钱包起来,没有花,也没有去买新衣服。
他在缺了五天的课之后,来了学校,我对老师提出要求换位,老师也没问原因,把我调到第四排中间,后来,他转学了,转到上海,那个大城市,我也笑着想自己曾经傻傻的暗恋过他,想自己当时有多肤浅,思想有多幼稚。
过暑假回家,当我把钱拿给妈时,妈说:“你要钱的时候,你爸的右腿留下的后遗症犯了,也没跟你说,孩子要钱,总还是要给的。只是,灵燕儿,咱现在不能跟别人比吃穿,咱也比不起,咱长大了再跟别人比谁有出息,那钱,是我晚上做刺绣挣的,你拿着,买件像样的衣服,那么大了,妈也没给过你什么,燕儿,你要好好干,咱家,就指望你能出息呢。”妈说着哭了起来,眼睛滴在那双干燥,有裂疮的老手上,融开。
我望着那那头花白的头发哭着喊:“妈,谢谢您。”我仅仅握住妈那双扎人的手。
我的妈妈并不会讲那些深刻的大道理,她只是用她那颗真诚朴实的心来感动着她的孩子,我的母亲,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母亲。
ps:格式勿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