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缪拉曾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时间的,那只不过是人类想象出来的。”时间就是这么神奇的家伙,也就是这么一个“人类想象出来的东西”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转眼十年过去了,我也不再是从前那个傻小妞了。
身为漫画编辑的我整天都是忙不完的活,整天就知道在公司和作家之间来回跑,我以厌倦了在这样的生活。我不想就这么折腾一辈子。
偷偷地把辞职信放在老板的桌子上,然后打理好行李,离开这个城市,这个灰头土脸的城市。走到哪里就是哪里,边走边打工,什么工作都可以,工资并不重要,我只是享受过程。
现在的一切都很好,我满足于现状。我可以用一个黄昏的时间坐在海边看夕阳滑落,然后夜晚独特的幽蓝色笼罩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大地;我可以在最喧闹的夜晚,爬上这座城市里最高的楼房,在天台上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回声渐渐消失时,只剩下街上车水马龙的近乎破碎的喧嚣;我可以当最干净的清晨道来时,走进树林,看着白雾一点一点地被阳光蒸发,然后消失不见,会觉得惋惜,因为我永远也不可以留住它,就像没有人可以留住我一样。
我用相机记录那些正在消逝的美好,但是从未记录下真实的美好;我用颜料涂洒出安静的色彩,但是最后只剩下模糊的一滩;我用文字保留那些即将被人遗忘的忧伤,但是为什么当自己再一次看到那些本应叫人伤心的文字时眼泪却已干涸?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自认为一无是处的自己
我有时会觉得自己是自私的,因为我认为我把全世界所有的美好都据为己有了,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感觉到旅途中的疲惫?
我一直都是那个有着纠缠不清的头发的孩子,镜子中的自己还是儿时的狼狈,这是我唯一一点没没有长大的地方了。
角落里的那朵玫瑰,散发着属于它的独特而突兀的美,娇艳得刺眼。我也想把它据为己有,但是它的尖刺却划破我的手指,流出的鲜红液体就像那朵玫瑰花瓣的颜色一样刺眼,我只能静静地观察它的美。我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得不到也要努力记住这样突兀的美,说好听些叫执着,难听些就叫固执了。
人要知足,知足常乐。我真的太满足了,至少这样的我就不会有过多的失落,不过就算是有我也可以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然后将它一点点地忘却。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痛,因为我认为我是一个相对乐观的人。
这样波澜不惊的生活太舒服,让人有种受宠若惊的错觉。我不想交太多的朋友,因为我是知道的,他们终将成为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不用担心会有人打搅,因为时间会将它们冲逝的。
当耳机里传出yui安静或狂暴的音符时,我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与这个叫吉冈唯的女孩太像了。即使永远是一个人也不会因此感到孤独,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信仰,她的信仰是她的音乐和那把木吉他,而我的信仰则是在这安静的旅途中安静的享受每一个安静的点滴。
黑云压得很低,很快就要在地面砸得粉碎。我不想跑,我知道我躲不过,所以我愿意接受暴风雨狂暴而安静的洗礼。雨点像银针一样飞落,把我刺得遍体鳞伤。
终于放晴了,原本灰暗的天空被太阳分割成了无数块,阳光便从龟裂的空隙间刺伤了我的眼睛。每一晚的月亮与星辰都不同,同样的是都有那么一份安静。
夜风把空气中的尘埃吹进我不肯闭合的双眼,吹进我这一夜冗长的梦。
夜,静了,就如我的心一样,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