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都没有忘。
、前记:
刚刚看完筱筑的首文,台风。
对。你所喜欢的面包,全世界永远就只有那么一个。
就像喜欢的人一样。
或许如今的我们很难讨论这个问题。爱情。思念。
小小的忧伤,然后再偷偷埋葬掉。假装说,什么都没有过。
我曾经试着去书写这种小说,但是世界把课本放在我的桌案上,还有需要我挥扬它的笔端。于是,我就把这些小小的梦想隐退到记忆里面,封存起来。
若干年后的今天。
我有打开过它。静静地翻开看一看,再微笑着放回原处。
转过头来,匆匆地写,只不过不再是去写我的当初。
的确,我在低头的瞬间,仍然忘了收起自己的忧郁心情。十指环绕着空气,悄悄地学会做一个以往自我的人。
一切都因为年轻。
包括快乐。包括糟糕。
、正文:
无法概括这个时段的起始。
亦无法估计它最后的结束。
即使是对于我,到现在仍然在回忆的那粒灰尘。
可能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那个曾让假装坚强的我们唯一遗漏掩饰的感伤。
窗外一直都是爬山虎,在疯狂的肆虐。如同疯狂的青春。
以致于我捧着半份那时的空气,让天空中可以倒流不返的容颜。
而剩下的半份,永远在我心里了。
所以每当碰到它的时候,我就会有小小的伤痛。
如果这是一个不习惯书写真实的年代。
那就让我,去不习惯这个年代。
机关算尽。彼此假笑。
、那时候真的半大不小、
我可以用最粗拙的尺,去衡量一份差透的数据。
来告诉你。
我是怎么样刺伤自己的灵魂,然后用刚刚痊愈的笑面对这个世界。
都是因为那个夏天。
假如真的有这样一个夏天的话。
小学。
这是一个可以让所有人都纪念的年龄。
因为我们都是迷路的孩子。上帝在其中洒下了幸运的灯亮,让其中一部分懂得了回家的路。
真的。如果没有那个过程,也许我就是大地不要的那片流浪的树叶。我的脉络将逐渐断裂,直到地狱把我整个命运都吞噬掉了。
或许我们都记得怎么受伤过,但是我们都强迫自己忘了。
就是因为想忘了。所以,我们记住了。
五年级。六年级。
送给你、亲们
原谅那个天空的灰暗,所以笔是颓败的,仍然
无法书写出黯淡的忧郁。那种忧郁刻在了心里。]
、半记叙,半抒情。就像我想说的那段时光、
我写过很多部小说。
当然,是没有结局的小说。
我知道,这是一种很坏很坏的习惯。因为它改不了了。
但是,小说里总是有这样的女生,有着初雪的皮肤,精致迷人的笑颜和窈窕的身段,她的声音像柳树拂过岸堤的微微的风动,她的举止像香槟玫瑰优柔地摇曳,如同天使流连在平凡的世间。
原因是,我不是这样的。
小学末其貌不扬的我,肤色因为一次暑假多在室外游泳池而晒得较黑,体形既不苗条也不S;声音和其他好生群中的女班委一样足够霸气,动作的风格还蛮像孙二娘,所以自然不作美女淑女一并论处。除了偶尔科考第一时并不整齐的掌声外,似乎我的小学生涯就这样平静度过了。
实际上,恰恰相反。
我会想起蚱蜢和兔子。她们可算是我的死党。
可能就是因为两朵娇花的关系吧。
蚱蜢的外号似乎不大好听,故而我只叫过一次,还被蚱蜢恩惠了一爪。
因为能力太高,蚱蜢从小就是老师接到比赛拿去当壮丁的头选,又因为声音好听,每次六一联欢都是当女主持人,她与铁定的男主持人就是从同学知道怎么制造绯闻开始首次实验的对象。可能是实验太成功,直到初一最尾才没有再听说。如今总结起来,蚱蜢可算是受绯闻影响时间最长、更换次数最少的一个。
之所以把兔子放在后面——
是因为她陪我一起走过了那段时光。
那段容易被沙漏遗忘的时光。
兔子除了成绩好,就是可爱。
现在也是。很久没有见她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原来水泥操场上,那只俏皮一笑、蹦蹦跳跳的兔子。
她就是我青春快乐的制造商。
我承认。很多很多的男生都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她的字迹活泼得神采飞扬;她的笑清脆而动听;她会在遇到烦恼的时候皱起漂亮的眉毛;她会在期末考时卷子做完后背着老师偷偷在草稿纸上画卡通兔子,直到停考铃响为止;她宁愿说实话也不会撒谎;她会一直真诚陪在一个哭泣的人身边,即使自己不会安慰她。
所以兔子成为了公认男生人气最旺的女生。
这只可爱又带点小淘气的兔子。
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很多未知的原因。
我们把这些原因统称为青春——
成绩好又当班干的女生会对男生带点小霸气。一些男生会叫这些女生“老大”。大家开始啃一部部青春连载。同学开始更投入讨论谁喜欢谁谁。死党之间偷偷交换暗恋对象的名字。大胆的男生开始向心仪的女生坦白。一些女生的头发梳理得更精巧亮眼。一些男生开始把双肩包只用一肩背。
正如当时的我。
与男生的隔阂和少言少语。好胜心很强。做事大大咧咧。
在毕业考试的张牙舞爪下——
一种叫做叛逆的东西还在反风向地行走。
似乎,是没有退却的意思。
因为忧伤在威严的保护下在迅速滋长。
每个走过一种路的人都知道,那种威严是多么脆弱。
你只要轻轻地抚过它,把掌心的温暖留在那里。
第二天的清晨,你就会发现那被你感动后透明而忧郁的心灵飞摇在窗前。
兔子和我,正是这样。
在心灵的草原上放牧青春。
我们左右相对,默默地注视着对方半颗与青春一同哭泣的心脏。
然后,彼此再存留一半,给远后的将来给自己慢慢回忆。
兔子曾经问过我,如果有一天有个男生向你表白呢?
我记得,我没有回答。
因为想起了一首歌,莎的《平行线》。我一直在想,男女生之间,是不是真的只能相见,而注定永不相交。
直到现在,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没有男生向我表白。
偶尔,我会记起那时兔子和我在傍晚回家的样子。
我陪她等车。然后对远去的公车招手。
那时只有我和她。车站没有其他的同学了。
我可以看到她的眼睛。一点也不像兔子。
反而像一只寂寞的北国鸟,在寻找真正的归宿。
那种神情没有笑容,只有隐形的泪水,和时间一起流走流远了。
也许,我也是这样的呢。
、后记:
和局长成为死党,是毕业左右的事了。
后来过了漫长而无味的暑假后,我们一个留在山城,一个远走高飞。
常常会联系的。偶尔局长回来了,还会谈起原来。
那种原来与悲伤无关。
之所以这么喜欢和局长谈话,是因为多了笑的成分。
它时刻提醒我,很多很多我不该忘记的快乐时光。
可惜,很多都已经被莫名的惆怅沉淀下去,不知道到了哪里。
倒是蚱蜢和兔子。现在还在一个学校里。
只不过没有在同一个班了。
除了见面以外,真的没有太多的交流。毕竟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分担有关心情的东西。毕竟我们还要分数。毕竟思考不是人生的全部。
真正算起来,那段或是孤单的哀愁所唯一留给我的,就是忧伤而凄美的文。让每次的临考文都是散文,今夕碧草如丝,他日血染夕阳。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我是一个伤感的人。
实而不是。因为人生毕竟是要走过的。
初中的我的确是变了。平行线的问题似乎在无意中得到解答。
大概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班级,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
全年段最优秀的男生开始进入我的视野,和我一起参加讨论学习和工作。
当初的感伤就像是黛玉的葬花,用旧的消逝换得崭新的晨曦。
只不过与红楼一梦不同,她的,是一生一世。
纪念。
也许我们都没有忘的时光。
是擦肩而过的时候,你会突然想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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