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鼎烹,典故名,典出《汉书》卷六十四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列传上·主父偃〉。“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耳。”师古曰:“五鼎亨之,谓被镬亨之诛。” 古代的一种酷刑。用鼎镬烹煮罪人。亨,“ 烹 ”的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