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wǔ xíng | 注音 | ㄨˇ ㄒㄧㄥˊ |
首字母 | wx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五种刑罚 | ||
反义词 | 无 | ||
基本解释 | 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最初为墨(将墨涂于犯人刺刻后的面额部)、劓(割去犯人的鼻子)、fdad(弄断犯人之足)、宫(割去男犯生殖器,闭塞女犯生殖器)、大辟(对死刑的通称)五种。隋代至清代改为笞、杖、徒、流、死五种。 |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
五刑相关:“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逸周书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