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姓图腾(夏侯氏图腾)
夏侯姓是中华姓氏之一,源流单纯,出自姒姓,以爵号为氏。周武王封夏禹的后裔东楼公于杞,后者在春秋时建立杞国。公元前445年楚国灭杞,杞简公的弟弟佗逃往鲁国,鲁悼公因为他是夏禹的后代,周初祖先又封为侯爵,于是称他为夏侯氏,其后代子孙因以夏侯为氏,称夏侯氏。多分布于山东曲阜、泗水、江苏南京一带。夏侯姓以后多省文简化为夏姓、侯姓,故此已相当少见。其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名第四百一十三位,当今人口约为一万,排名第六百七十四位。
【得姓始祖】
夏候佗: 周代,夏禹裔孙东楼公受封为杞候(今河南杞县)。公元前445年,杞国为楚国所灭,杞简公之弟佗逃往鲁国,鲁悼公因其为夏禹之后,给以采地,封以候爵,以奉夏的祖先禹之祭祀,称为夏候,其后世子孙遂以夏候为姓,成为夏候氏。
【起源源流】
单一源流
源于姒姓,出自春秋时期杞国杞简公之弟姒佗,属于以帝王赐封爵号为氏。
夏侯氏出自姒姓,为大禹的后代,得姓始祖为夏候佗。
周武王姬发建立周王朝之后,敕封夏禹的后裔东楼公于杞邑(今河南杞县),建立了杞国。
杞国历经杞东楼公→杞西楼公→杞题公→杞谋娶公→杞武公→杞靖公→杞共公→杞德公→杞成公姒每亡→杞桓公姒姑容→杞孝公姒丐→杞文公姒益姑→杞平公姒郁→杞悼公姒成→杞隐公姒乞→杞厘公姒遂→杞愍公姒维→杞哀公姒阏路→杞出公姒敕,到了最末一代杞简公姒春(公元前448~前445年在位)执政时期,在周贞定王姬介二十四年(杞简公姒春四年,楚惠王熊章四十四年,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出兵灭了杞国,共传二十四代君主,国祚延绵六百七十余年。
国破之际,杞简公的弟弟姒佗逃往鲁国。鲁国君主鲁悼公姬宁因为他是夏禹的后代,周初祖先又封其为侯爵,于是称他为夏侯,并予以优待,世人称之为“夏侯佗”。
在夏侯佗(姒佗)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爵号称谓为姓氏者,称夏侯氏,后多简改为单姓夏氏、侯氏、楼氏、娄氏、春氏、简氏、孙氏等,亦有在东汉末三国曹魏时期随魏王、魏太祖武皇帝夏侯操(曹操)的养父之姓改夏侯氏为曹氏、魏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夏侯氏族人皆奉夏禹、夏侯佗(姒佗)为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
迁徙
(暂缺)从史籍《姓谱》和《唐书·宰相世系表》两书的记载中,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夏侯氏的历史渊源。春秋时期的杞国于公元前445年左右被楚国并灭之后,杞国国君杞简公的弟弟佗逃往鲁国,鲁悼公因为他是夏禹的后裔,封他为爵侯,于是称他为夏侯氏。其后世子孙便以夏侯为姓。夏侯氏的得姓历史已有两千四百余年。复姓夏侯氏和简改的单姓夏氏本是一家,只是夏氏为兄,夏侯氏为弟罢了。
分布
夏侯氏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名第四百一十三位,当今人口约为一万,排名第六百七十四位。占全国总人口数的0.0007%。望居谯郡、鲁国郡。
今江西省的南昌市、赣州市兴国县、新余市分宜县、吉安市吉水县,安徽省的天长市、合肥市、亳州市、阜阳市,江苏省的金湖县、洪泽市,浙江省的富阳市,山东省的济南市、淄搏市、临沂市、潍坊市、曲阜市、泗水县,北京市,陕西省的西安市,台湾省的台北市,河南省的郑州市上街区,广东省的惠州市,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市、日本等地,均有夏侯氏族人分布。
【郡望堂号】
郡望
谯郡:东汉建安末年从沛郡分一部分设置谯郡,治所在谯县(今安徽省亳州)。仍隶属豫州刺史部所辖之沛郡,其时辖地在今安徽、河南两省之间的一带地区。三国时期辖地在今安徽,河南两省的灵璧县、蒙城县、太和县、鹿邑县、永城县间一带地区。
鲁郡:亦称鲁国、鲁国郡。西汉朝初将秦朝原来的薛郡改为鲁国,治所在鲁县(今山东曲阜)。三国时期的曹魏及晋朝改为鲁郡,其时辖地在今山东省曲阜、泗水、滋阳一带地区。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又改为任城郡。另外,隋朝时期有个鲁州鲁郡,唐朝时期有个兖州鲁郡,其间虽然都辖有曲阜,如隋朝时期曾改鲁县为汶阳县,继而恢复曲阜原名,而治所均在兖州。唐朝时期鲁国郡在今山东省的滋县。
堂号
谯国堂:以望立堂,亦称亳州堂。
鲁郡堂:以望立堂,亦称鲁国堂、任城堂、汶阳堂。
汝阴堂:西汉时有夏侯婴,自幼年起就与汉高祖刘邦是好朋友。刘邦在沛起兵,任夏侯婴为太仆。夏侯婴随刘邦击项羽,入蜀,定三秦,立下大功,封为汝阴侯。夏侯氏因以“汝阴”为堂号。
现今在江西分宜和江西吉安等地夏侯氏堂号分别有:分宜的承启堂、敬德堂、懋德堂。吉安的追远堂、集美堂等。
字辈
江西分宜夏侯氏字辈:“文联族志成安仁益传统风情度锦月丰年宏盛普”。
安徽阜阳夏侯氏字辈:“承训继先泽齐家宜正伦”。注:以夏侯夔为先祖,与侯氏字辈一致。
安徽亳县夏侯氏字辈:“国志永兆宏时来润寿长家隆承福庆元善启”。注:以夏侯婴为先祖,与孙氏字辈一致。
浙江富春夏侯氏字辈:“志士光家国徽猷衍圣功立诚天助福惇德世恒隆庆本善庭起瑞从义宅钟思求荣祖道文学务先通”。注:以曹嵩为先祖,夏侯操(曹操)为始祖,与曹氏字辈一致。
以夏侯显为先祖通用字辈:“显…昱…(竦)铸鼎开华纪治水利万民源自越绍起嗣向宇寰荣敬业崇先祖修文振国声谦恭求进取理智尚维新贤哲如云聚英才应运生联宗逢盛世永庆太平春”。注:以夏侯显为先祖,与夏氏通用新字辈一致。
【楹联典故】
四言通用联
望出谯郡;
姓启侯爵。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指夏侯姓的郡望和源流。
定秦入蜀;
受教说诗。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汉·夏侯婴,从高祖击项羽,入蜀定三秦,屡有殊功。下联典指汉·夏侯始昌,通五经,以《齐诗》、《尚书》授徒。
六言通用联
世龙官历六郡;
始昌学通五经。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梁代尚书夏侯亶,字世龙,谯人。官历六郡三州,所得禄赐,随散亲故。下联典指汉代鸿儒夏侯始昌,武帝甚重之,官到太傅。
七言通用联
开皇名图有三礼;
大历高士列十才。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隋代学者夏侯朗,开皇时,曾绘《三礼图》。下联典指唐代侍御史夏侯审,谯人,为大历十才子之一。
八言通用联
入蜀定秦,滕公辅主;
受书说礼,博士明经。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西汉沛县人夏侯婴,曾任滕县令,楚人称令为公,故称滕公。从小与刘邦关系密切,跟随他起兵,转战各地,任太仆。后出击项羽,人西蜀,定三秦,屡立殊功,西汉建立后,封汝阴侯。惠帝、文帝时,继续官太仆。下联典指西汉今文尚书学“大夏侯学”的开创者夏侯胜,字长公,东平人。官长信少府、太子太傅。跟从夏侯始昌学习今文《尚书》,又跟从欧阳生问学,善于说礼,称“大夏侯”(夏侯建为“小夏侯”)。宣帝时,立为博士,以阴阳灾异推论时政得失,曾受诏撰《尚书论语说》。
毁体全贞,盛传令女;
隔帘奏乐,雅号妓衣。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三国魏·曹文叔妻夏侯氏夫死无子,断发割耳以示不嫁,其叔劝嫁,女又以刀割鼻。下联典指梁·夏侯亶每有客,令妓隔帘奏乐,时人因谓帘为“夏侯妓衣”。
十言通用联
秀矣丰仪,佥推连壁并美;
朗然日月,争夸倚玉同荣。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晋代散骑常侍夏侯湛,字孝若,谯国人。幼有盛才。文章宏富,善构新词,美容观,尝与潘岳同车接茵,京都谓之连璧。下联典指三国时魏国征西将军夏侯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为散骑黄门侍郎。曹爽辅政,玄为爽姑子,累迁散骑侍中护军。旋为征西将军,都督雍梁州诸军事。爽诛,徵为大鸿胪。
十一言通用联
掞蔚春华,并安仁而称双璧;
丰碑惠政,偕昆季以号二难。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晋·夏侯湛,幼有盛才,文章宏富,美容仪,与潘岳(安仁)同车接茵,京师称之为“双璧”。下联典指梁·夏侯亶,宽厚有器度,为安陆太守甚有威惠。其弟夏侯夔,爱重人士,时称“二难”。“二难”,称兄弟才德俱佳。
【祠堂古迹】
江西吉安夏侯古祠
据史料记载,唐朝贞观年间,吉水夏侯氏先祖夏侯韶公从湖南长沙辗转来到江西吉安,任吉州刺史。不久,他到朝廷当了太常,执政管理礼乐。数年后,夏侯韶公告老还乡,定居吉水水北,直到病逝,终年90岁。千余年来,韶公子孙满堂,人丁兴旺,其后代遍及大江南北,有商界精英、军政之仕、科技之贤,人文振起。
【家训格言】
《夏侯氏家规》
一、继始祖者,明宗典,宗子有君道焉,宗其百世不迁为大宗,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为小宗。宗族有大事,小宗各率子弟听命于大宗,礼曰“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道也。
二、立祠正嗣,正乃相宗子不及者也,必须存心正直,处事公平,然后人心可服。倘宗族不事禀诉族长,祠正须会集大小宗从公处分,不服然后鸣官,不可挟私武断,以伤族谊,苟非其人,另举以代。
三、励臣职,普天之下皆王臣也。凡族有出仕者,必期上不负国家,下不负所学,即为草莽之臣,亦当深耕易耨,早输国课,奉公守法,不罹官刑,是亦忠之属也。
四、供子道,百行莫先于孝子之事。亲总要一段真爱心,有真爱,即菽水可以承欢,不然,虽牲醴虚设耳,或事继母,或庶母所出,而嫡母存,均宜尽孝,顽嚚尚且能格胡亲心之不可回也。故子弟不孝者,祠内宜重惩之。
五、笃友于兄弟一体而分发祥之家,未有不本於雍睦者,近世多相孛戾小,或构争大,或兴讼子孙,因而渐染世为仇,良可哀也。凡我子姓,当念同胞之谊,平心观理,不惑妻子之言,不听细人之谤,缓急相顾,一气同心,则厉气消而祯祥,应家道日昌矣。
六、重婚姻,婚姻者上以承宗祀,下以继后嗣,礼莫大焉,切不可指腹割襟以胎后悔,弃信速狱,率由此也。彼夫出身下贱,经事数姓,既配合之,可苟讵名节自之爱,彼且居然以为妻,岂族人俨然以为姆,且婶乎,名号不正,称谓实难所宜。槟而不序者也,其或族中亲戚子女,分次不相当者,律有明禁不可婚配,已往不究,将来宜戒。
七、重丧祭,衣衾棺椁,必遵其制,尝神 祀必尽其诚。
八、谨茔墓,此乃祖宗体魂所安,子孙世守也,必祭扫,以时培养松楸庇阴宅兆,若有擅侵伐者,禀诉族长,祠正责罚毋恕。
九、睦宗族,宗族众矣,溯其先孰非,鸿庆公之齿、毛、肤、发乎,凡我同族,卑幼宜敬尊长,贤智须教愚昧,强众应扶寡弱,宝贵当恤贫贱,彼此相维,有无相济,患难相顾,此谓睦族,若乃奸猾者,用计以欺宗族,凶狠者,恃拳勇以陵尊长,是族中之蛇蜴,人类之虎狼,祖宗之大罪人也,宜拘于宗祠量轻重,以加责罚毋恕。
十、族中宜存敬爱,不可以睚眦小怨致升嫌隙,或田产债务不明,至可控诉,通族齐集宗祠,秉公调处,毋得偏袒,倘轻自兴讼者,先治以不守家法,次论其事之曲直。
十一、族中宜息争崇,让不可以卑犯尊,亦不可以长欺幼,倘憾劣不遵,能通族当秉公议处。
十二、族中节烈妇人,年少孀居,不论有子无子,能守节始终无玷者,宗族即为之建坊旌表,若贫无衣食者,宜周济之。
十三、恤亲邻,凡群居接壤之人,我以彼为工藩篱,彼以我为唇齿,故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自成仁里。
十四、务勤俭,贫富本无定形,故治家宜以勤俭为先,勤则业日起,俭则家业不匮,未有男务耕稼,女工难能桑麻,犹然冻馁无依也。
十五、习文艺,文艺者士人之羔雉也,故教子弟者,凡经、史、诗、赋、章,务令含英咀华悠然自得,又岁课月试定其优劣,以行赏罚,则敏者趋前,钝者,亦不居后矣。
十六、治家须要严正,礼云:外言不入内,内言不逾阃,今人家妇女笑言之声,喧于户外,且入寺烧香,纵观戏剧,毫无禁止,考之古训,其咎安归。凡我族人,当于平时劝戒,使内外肃然,不可视同儿戏,此正家之要道也。
十七、定生理,居家以治生为先,士、农、工、商所业不同,生理则一为父兄者,量子弟材质而教授之,则生理易就,然务期始终一,途不可中道徙业。
十八、济茕独,族盛之,家能无鳏寡孤独乎,族中富厚者,见此宜深哀悯生,则周济之死。
十九、别男女内外之礼,风化所关,礼云:男则殡埋之庶存者,蒙恩亡者载德。女不相授受,盖别嫌明微所,以防其渐也,并三姑六婆,不可使之入门。
二十、戒嫖赌,破家俗,惟此为甚,子孙犯此,族长宜痛惩之。
《夏侯氏家训》
一、事父母,自大舜至今,称孝子者,班班可考,步武甚难。吾不遽教汝以孝,而先教汝以顺;凡父母有命,不可违;教汝好言,当记忆不忘;教汝好事,当勉力而行;父母有事不辞,劳苦而代之;父母有恙,多方调治以安之;兄弟间,兄宽弟恭;夫妇间,夫唱妇随,能如此,则父母之心亦顺矣。
二、事长上,不但宗族父兄,凡年高有德皆是也。为幼辈者,当隅坐随行,有问则起,而对言不可伪;有命则承受惟谨,不可推诿;有物必双手奉上,言语要和气,举动要安闲,不可轻躁,切莫如世间子弟,飞舞轻扬,荡弃规矩,为人背后讥笑也。
三、事师,盖人之身,亲生之师,成之者也。第一、要顺师之心,教汝念书,用心诵读,教汝写字,用心端楷,教汝读书,用心理会,教汝作文,用心思想,书籍要完整,不可毁坏,几席要洁净,不可污秽,举止要端重,不可轻佻,言语以柔和,不可粗率,有过责之,必须顺受,不可心非,不可背毁;第二、要知师所难言之学,如至精之理,至妙之文,可以意会,而不能以言传者,师不能取弟之心而授之也,当静气凝神以悟之;第三、要知师所难言之事,如食性之爱憎,身体之寒暖及诸凡琐细不可明言处,为弟子者悉,宜会其意会奉之。
四、读书字眼要清,不可模糊,平仄要正,不可混淆,最忌强记过后即忘,此初学时事也。若到讲书作文时,第一、要精明书旨而默识于心,熟读古文时,文而运化其意;第二、要心静功纯,罗一峰先生曰:“人自闹时,吾自静,不知春去,岂知秋”此诗可味;第三、要立志坚,久寒暑也,只如此学,不到发达不止,汤霍林先生曰:“从来卿相苦中亨”。
五、朋友乃进德修业之助,一时投合,终身以之,故其始交也,不可不慎,必于未交之前,访问审择,实见其言行学问,有胜于我者,然后与之为友,于居常聚,处及宴会、游观之日,不可彰人短,不可矜己长,毋谈闺阃,毋发人隐,至于规过劝善,必尽心而善言之,或书旨,未明奥义,未达彼此,共相阐发,然诺不失信,交际不论财,而友道得矣。
六、行坐服食威仪者,身之法度,德之廉隅,古人八岁入小学,教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故其时后生小子,威仪容貌,习若性成,今人但知教以读书,于礼节则不讲,何哉!孔子云:“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盖言威仪之,不可不谨也”,礼内则云,手容恭足,容重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燕,居之时,且然而况,先生长者之前,宾朋往来之际乎,礼节委曲不可胜数,且举汝所易晓者言之,行不可回头,掉臂亦不可涯摇摆,遇亲友辄拱揖,遇长者辄随行,遇美色不可淫视,坐贵端庄凝静,膝不可动摇,足不可箕踞,与人并坐,不可横肱,立必两足整齐,不可偏任一足作跛倚之状,不可中门而立,不可与并立、对立,所以远不敬也,冠服必须端正,与人同食,箸不可先举,亦不可先放,物必取小,食必留余,饮茶酒不可流歠,凡在席间,不可言某物可口,某物不可口。
七、婚祭丧葬,悉宜遵文公家,礼虽有贫乏力不能举者,而大节所在断不可缺,至浮屠治丧,世俗相沿,锢蔽已久,甚难遽革,为父母者当以治命,戒作佛事,其子孙自可恪遵,否则人或有讥其薄于待亲者矣。
八、访朋友,凡到人家,将上堂声必扬,恐有内眷,令其知避,先问某人在家否无将命之,人闻女人问答,即转身趋也,不可迟留,若朋友在家留坐,笑语瞻视,不可任情无忌,至伤雅道。
九、处分,贫乃士之常耳,不可怨天,不可忧人,不可因贫而取非义之财,不可因贫而为下践之事,不可因贫而鄙视乎己,不可因贫而废弃其学,贫愈甚,而学宜愈笃守,宜愈坚,自然甘自苦生,福自德来也。
十、守身,存心常正直,作事必端方,治家须勤俭,处世贵谦和,事上忠以敬,待下恕以宽,拂意之时须忍耐,快心之日莫猖狂,见人之得毋妒忌,见人之有莫贪求,诸恶孽中淫最大,不可萌邪心,飞潜动植,无罪无故,不可杀此,独善其身之事也,若欲善天下还有大学问、大事业在,儿孙当自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