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láo dòng hé tóng zhì | 注音 | ㄌㄠˊ ㄉㄨㄥˋ ㄏㄜˊ ㄊㄨㄥˊ ㄓˋ |
首字母 | ldhtz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聘用合同制度、雇佣合同制度、聘任制度、劳动契约制度 | ||
反义词 | 无 | ||
基本解释 |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在劳动就业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工制度。是对过去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中国国务院1986年7月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参见合同制工人”(196页)。 |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合同制最先实行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匈牙利、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蒙古等也予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