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ì wù bīng yì zhì | 注音 | ㄧˋ ㄨˋ ㄅㄧㄥ ㄧˋ ㄓˋ |
首字母 | ywbyz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义务兵役制、义务兵役、义务兵役服务、义务兵役服役、义务兵役征集、义务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安置、义务兵役编制、义务兵役人员、义务兵役招募 | ||
反义词 | 志愿兵役制、职业兵役制、兵役豁免、免除兵役、兵役征召、兵役制度废止、非兵役制 | ||
基本解释 | 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
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公民依照法律在一定年龄内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脤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