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gōng yòng shì yè | 注音 | ㄍㄨㄥ ㄩㄥˋ ㄕˋ ㄧㄝˋ |
首字母 | gysy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公共事业、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公共事务、公共福利、公共利益 | ||
反义词 | 私人事务、私人利益、私人事业、私有事业 | ||
基本解释 | 城市和乡镇中供居民使用的电报、电话、电灯、自来水、公共交通等企业的统称。 |
公用事业是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通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由国家或城市财政投资兴办。经营管理方式则根据公用事业的性质和城市的具体情况而不同。城市自来水、电力、煤气、供热和公共交通事业,归市政府所属的公用事业部门领导,由独立的专业公司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制;邮政通讯等采取营业性的经营方式,由独立核算企业负责经营;城市环境卫生则由城市维护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