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gōng gū jú | 注音 | ㄍㄨㄥ ㄍㄨ ㄐㄩˊ |
首字母 | ggj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评估机构、评估公司、评估机构、估价公司、估价机构、估价行、评估行 | ||
反义词 | 私人评估、个人估价 | ||
基本解释 | 1.清中叶以后各地鉴定宝银的机构。银炉所制宝银﹐须经公估局鉴定﹐于宝银面加批重量成色﹐才能在当地流通。外地流入宝银﹐仍须改铸重估。北京设有官办公估局﹐上海﹑汉口﹑天津等地的都是私人开设﹐收入全靠批费。1933年废两改元后停业。 |
公估局是清中叶以后鉴定宝银重量、成色的专门机构。各地银炉所铸宝银,必须经由公估局鉴定,在宝银中央凹部加批申水或耗水,才能在当地金融市场上流通。鉴定手续分为两步,先称重量,继看成色。公估局收取一定数量的手续费曰批费。外地流入的宝银,一般须经公估局重估。公估局分官办、商办两种。经由官府批准或当地钱业公会认可方能设立。每地以一局为限。清末设银币铸造厂后,采用化验方法鉴定宝银,公估局业务渐衰。1933年废两改元,公估局遂被淘汰。